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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014237025/2020-00154 分類: 衛生、體育\衛生    通知
    發布機構: 區衛生健康委 文號:
    成文日期: 2022-01-21 發布日期: 2022-01-21 有效性: 有效
    名稱: 政府網站信息發布管理制度
    政府網站信息發布管理制度
    來源: 區衛生健康委 發布時間:2025-07-01 15:14 累計次數: 字體:[ ]

    第一條 為加強網站的管理和維護,規范網站信息采編、審核、發布等工作,確保網上發布信息的安全、準確、及時,充分發揮網站對外宣傳的積極作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我委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凡在網站上進行公布的信息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專人負責網站的管理、內容的更新、日常運行維護工作:包括網站信息的審核與發布,對各部門發布與更新信息的督促檢查工作,對網站提出修改意見和需求提交等。

    第四條 網站信息的發布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要以服務群眾為原則,嚴禁發布與政務和公眾無關的虛假、無效、過時信息;不得在網站的信息公告等公開欄目中發布任何企業組織和個人廣告宣傳等非公共性信息。

    委辦公室負責對各科室信息發布內容的日常檢查、監督和指導,并成立應急小組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網上信息的監控和監測,為網站信息安全提供保障,防止不良信息的發布傳播。

    應急值守期間,帶班領導與值守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切實履行應急值守職責,對工作不力、嚴重失職和應急信息遲報、漏報甚至謊報、瞞報和因處置不當、不及時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將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值班人員責任。

    第五條 堅持“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信息發布負責人要嚴格按照國家關于網絡信息公開和保密的有關規定審批上網信息,審批的原件要歸檔保存,未經審批的信息、資料等一律不準錄入發布上網。

    第六條 信息員要嚴格遵守保密工作的有關規定,嚴格保管門戶登錄的賬戶和密碼。首次登錄系統要立即更改初始密碼,平時不得使用初始密碼登錄系統,不得向其他人員透露密碼信息。禁止未獲授權的人員以任何方式登錄政府門戶網站發布系統,嚴禁非政府門戶網站信息員參與網站信息發布工作,否則,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七條 信息上網發布實行分級管理和審核制度:1、需要在網上發布信息的,由各部門進行撰稿,經分管領導審核,簽字批準后,網站信息管理員方可上網發布,重要信息的發布須經主要領導批準。2、信息員對所有發布的信息以電子文檔的形式做好備份保留,并做好登記以備檢查。

    第八條 網站發布、轉載等有關信息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網站內容以工作信息為主。網站信息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國家保密法規的要求,凡涉及國家秘密、單位秘密、個人身份證、銀行卡號等信息內容的相關資料及文件、內部辦公信息、暫不宜公開或正在醞釀處理當中的內部事項不得上網發布。

    第九條 提高安全保密意識,加強對網站系統的上網信息的實時監控,定期備份網站內容。網站信息管理員每日監管上網信息,發現重大問題立即停止發布,及時做好備份,并向本單位主管領導匯報。

    第十條 鼓勵信息員積極發掘、撰寫、搜集信息上網,同時及時做好信息上網的審核工作,保證欄目的信息豐富、及時。

    第十一條 處罰

    (一)凡有以下情況的部門和個人,將給予通報批評或經濟處罰:1、對網站工作不夠重視,有關人員未盡責任的;2、上網內容虛假或較多錯誤,欄目內容長期不更新,經多次督辦仍不及時改正的;3、不按要求及時公開信息,產生不良影響的;4、網站上網信息與其他途徑對外發布信息出現重大差異或不同步的。

    (二)凡是以下情況的部門和個人,除給予通報批評或經濟處罰外,還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其責任:1.違反規定造成失密、泄密;2.違反網站信息管理有關規定,影響政府形象;3.發布違法違紀的信息,散布謠言造成惡劣影響;4.惡意攻擊、破壞網站正常工作。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