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監管協調科)。協助委領導組織、協調、督促委機關政務工作,扎口管理委機關固定資產;負責重要會議、接待和活動的組織安排;負責文電、機要、保密、檔案、后勤、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綜合性政策法規研究;負責系統內政法平安法治、安全生產、依法行政、政務公開工作;牽頭組織重大問題調研、重要文稿起草、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牽頭處理來信來訪投訴;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以及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的法律法規咨詢、解釋;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對外宣傳、輿情處置、新聞和信息發布。
(二)人事科。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全區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崗位設置、考核獎懲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晉升審核;負責人事檔案管理;擬訂衛生健康工作年度責任目標,負責衛生健康系統綜合目標管理考核。
(三)信息統計科。承擔統籌管理全區衛生健康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規劃,制定網絡安全和信息化規章制度、標準規范、年度計劃;組織與指導全區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工作,重點推進智慧醫療、區平臺建設與區域信息化建設應用;組織開展全區衛生健康統計工作,承擔信息綜合、數據統計分析和監測評估工作。
(四)財務審計科。編制全區衛生健康各項事業經費預決算,提出各項專項資金的安排建議并監督使用;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系統內財務審計工作;承擔醫療衛生單位運行監管工作;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五)健康促進科(事業發展科,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組織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優化全區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工作;指導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的編制與實施;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擬訂健康通州建設職責分工方案、年度計劃和相關制度并協調組織實施;組織對全區各地各部門推進健康通州建設工作的指導與督查、考核和評估,開展重大問題調研;組織開展衛生城市(鎮村)、健康城市(鎮村)的創建和考核評價工作;負責農村改廁、病媒生物防制和農村飲用水水質監測工作;承擔健康通州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所屬機構基本建設,承擔全區醫療單位大中型醫用裝備配置管理工作。
(六)衛生監督與疾病預防控制科(衛生應急辦公室)。組織開展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和健康產業等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范執法行為;推進全區衛生健康誠信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基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相關管理工作;擬訂全區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并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擔全區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收集上報工作;參與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修訂和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承擔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收集上報工作;承擔區血吸蟲病地方病和結核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區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地方標準;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承擔職業病防治工作。
(七)醫政醫管科(中醫管理科、體制改革科)。監督實施全區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應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范、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服務等地方性規范、標準;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指導和管理醫院藥事、臨床重點專科建設、臨床實驗室、醫療急救體系建設、醫院感染管理等有關工作;負責開展和督導全區醫療機構評審評價;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征兵、招生體檢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醫患糾紛調處、惠民醫療、殘疾人康復、對口支援等工作。擬訂中醫藥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并監督中醫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醫療質量、醫療服務等管理政策規范、標準實施;指導綜合醫院、婦幼保健機構、??漆t院以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的中醫藥工作;擬訂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負責中醫藥師承教育工作;負責中醫藥和中西醫結合工作的管理。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省藥品增補目錄;組織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監測預警;健全藥師繼續教育制度,指導醫療機構藥學服務工作。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組織、指導衛生健康科技創新與成果轉移轉化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和適宜技術推廣;承擔與人體健康相關的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后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工作。承擔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區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推動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辦法并組織實施。
(八)基層衛生健康科。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和規范并組織實施;指導全區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能力評價工作;組織實施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推進全科醫生隊伍建設。
(九)婦幼健康科。擬訂全區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范并組織實施;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母嬰健康安全保障、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規范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和避孕藥具管理。
(十)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老齡健康科)。承擔全區人口監測預警工作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落實生育政策、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政策、一次性獎勵政策;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組織擬訂并協調落實推進健康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全區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十一)安全生產監管科。牽頭擬定本部門、本行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工作規劃;指導本部門、本行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組織本部門、本行業安全檢查和專項檢查;參與各類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工作;綜合協調本部門、本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等。
(十二)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衛生健康行業黨建工作;負責離退休干部工作。
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33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4名。股級領導職數19名,其中正科長(主任)11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長(副主任)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