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區十總鎮曹**文具店(曹**)未經批準,擅自從事出版物的發行業務的行政處罰決定
本局執法人員對通州區十總鎮曹**文具店(曹**)進行執法檢查。經現場檢查及調查發現,通州區十總鎮曹**文具店(曹**)未經批準,擅自從事出版物的發行業務。
通州區十總鎮曹**文具店(曹**)未經批準,擅自從事出版物的發行業務的行為,已經構成違反《出版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二款情形,依據《出版管理條例》第六十一條的規定,本局依據法定職權對通州區十總鎮曹**文具店(曹**)作出以下行政處罰:沒收《30以內加減法》等出版物43本(盒)。
當事人自覺履行了(蘇通通)文綜罰字〔2024〕7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規定的內容。
當事人未提出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