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4238212/2013-00036 | 分類: | |||
發布機構: | 統計局 | 文號: | 號 | ||
成文日期: | 2013-03-12 | 發布日期: | 2013-03-12 | 有效性: | |
名稱: | 南通市通州區統計局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 |
南通市通州區統計局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
第一條 為規范政務公開工作,推進依法行政,加強對違反政務公開規定行為的責任追究,根據《通州區黨政機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規定》等規定,結合本機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本機關政務公開責任追究工作。
第三條 違反政務公開規定行為的責任追究種類為:責令改正、通報批評、行政處分。
第四條 在政務公開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予以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應當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一)不按規定履行政務公開義務的;
(二)公開內容不真實、弄虛作假的;
(三)對投訴人、調查人員打擊報復的;
(四)違反法律、法規,泄露國家秘密的;
(五)其他違反政務公開規定的。
第五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