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 id="sq8o2"></ul>
  • <li id="sq8o2"><option id="sq8o2"></option></li>
    
    
    <ul id="sq8o2"><sup id="sq8o2"></sup></ul>
  • <strike id="sq8o2"></strike>
  • 南通市通州區統計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來源: 區統計局 發布時間:2019-02-28 10:40 累計次數: 字體:[ ]

     2018年,區統計局認真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國家、省《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精神,按照全區信息公開工作部署,積極穩妥推進信息公開,確保了信息公開工作有序、正常、有效運轉。

    一、概述

    2018年,我局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下,進一步規范和深化政務信息公開工作。

    (一)加強對政務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按照年初局政務公開工作會議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健全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各科室負責人組成,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員負責,從而保證了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進行;進一步健全完善政務公開的領導體制,做到重大事項按要求公開,一般事項及時公開,為扎實有效地開展政務公開工作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二)健全完善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制度。我局本著完善公開目錄、規范公開內容、拓寬公開渠道、方便群眾辦事的原則,按照局政務信息公開的有關要求,結合實際,健全政務信息公開制度,并落實工作責任制,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及時公開,對政策法規方面的內容進行長期公開,確保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為確保政務公開落到實處,我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或分工作階段對政務公開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

    (三)拓寬政務信息公開渠道。推行政府信息公開是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我局不斷拓寬政務信息公開渠道,充分發揮各種傳媒的輔助作用。圍繞“七五”普法規劃、統計宣傳工作實際,利用大型綜合調查、統計監審、各類業務培訓、網絡、報刊等開展統計普法宣傳。同時,我局出版了《通州統計年鑒2018》,制作“兩會”手冊服務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全年共撰寫統計信息410篇,統計分析及課題56篇,統計專報12篇,編輯統計月報12期,報送主要指標快報60次,對社會、部門提供統計服務160余次,為黨政領導、相關部門和社會各界提供優質的統計服務。

    (四)完善和規范政務信息公開內容。區統計局信息公開網主要對局機構設置(局主要職能、局領導分工、內設機構及職能)、統計政策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規劃計劃、人事信息、資金信息、統計月報、年報及工作動態等方面的內容進行公開。根據每年的工作重點以及新增工作內容,我局進一步完善和規范了政務信息公開的內容。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8年度,我局政務信息公開緊緊圍繞全年統計工作,結合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加強統計法律法規宣傳力度,開展了“9.20”統計公開日宣傳和“12.4”國家憲法日大型戶外宣傳活動,共計擺設展板6塊,懸掛橫幅4條,分發宣傳冊800余份、宣傳單1000余張,有效的推進了統計法律法規、統計知識和統計工作的社會普及度。我局在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信息39條。在局外網發布和更新的工作動態、經濟信息、調查制度、統計公報、數據等各類信息共計達374條,利用通州統計微訊發布信息51期,203條。此外,我局還在區政府新聞發布廳召開一季度和上半年統計新聞發布會各一次。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8年未收到要求公開信息的申請。

    四、復議和訴訟情況

    我局2018年度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和行政訴訟案件。

    五、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協調性、時效性很強的工作,雖然我局在政務信息公開方面做了許多工作,但離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還有較大差距,與上級的標準還有一定的差距,目前我局政務公開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有時錄入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站信息格式不夠規范;二是信息公開的內容有待進一步完善,信息質量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開及時性有待進一步增強。

    今后,我局將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要求,做到全面、及時、準確,努力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上一個新臺階。一是繼續認真做好政府信息內容的錄入公開,加大政府信息的錄入工作,凡是《條例》要求公開的內容必須公開。認真開展查缺補漏和整改工作,并按規定及時更新信息內容;二是充實信息公開內容,按照 “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完善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及時、全面地在網上進行公布;三是規范信息公開流程,方便公眾獲取信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咨詢服務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審查和更新維護等工作制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持續、高效地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