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老字號”企業的認定條件是什么?
南通市境內依法登記成立的有關單位(企業或組織),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 擁有商標所有權或使用權。
2. 品牌創立30(含)年以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
3. 傳承獨特的產品、技藝或服務。
4. 有傳承中華民族優秀傳統的企業文化。
5. 具有中華民族特色和鮮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歷史價值和文化價值。
6. 具有良好信譽,得到廣泛的社會認同和贊譽。
具備“南通老字號”認定條件的單位,向所在地商務部門申報,初審通過后,由市商務局組織調查鑒別、認定評審、公示、做出決定、復核、注冊存檔、核發證書等工作。具體步驟如下:
1. 提出申請:有關單位根據自身情況填寫申報表,并報所在地縣(市)、區商務部門。
2. 資料提交:所在地縣(市)、區商務部門對提交的申請進行初審,確認申請有效的,指導申報單位按照規定格式提交有關資料,并報市商務局。
3. 調查鑒別、認定評審:市商務局組織有關機構、專家對申報單位提交的資料進行調查與鑒別,對有關內容進行現場調研,提出評審意見,撰寫認定報告。
4. 公示:在市商務局網站或媒體公示擬認定的“南通老字號”企業名單,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任何單位或個人對名單有不同意見的,均可向市商務局提出異議。
5. 做出決定:擬認定為“南通老字號”的企業在公示期間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由市商務局做出決定,認定為“南通老字號”。
6. 復核:申報單位對認定結果有疑義的,可向市商務局提出復核,復核結果在接到復核申請后15個工作日內做出。
7. 注冊存檔:認定過程涉及的所有資料均由市商務局存檔保留,并負責管理。
8. 核發證書:對通過認定的“南通老字號”,以南通市商務局的名義頒發牌匾和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