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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港鎮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來源: 石港科技產業園(石港鎮) 發布時間:2025-02-18 10:47 累計次數: 字體:[ ]

    2024年以來,石港鎮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認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設職責,扎實推動依法行政工作。現將我鎮一年來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開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完善制度建設,持續推進科學民主決策。一是規范政府內部行政制度。規范決策程序,嚴格執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全面落實重大行政決策五大程序。加強規范性文件審查、備案及清理制度。二是做好行政訴訟應訴化解工作。司法所積極做好行政應訴,協調案涉部門參與,加強與法院對接,今年成功撤調1起行政訴訟案件,協調推進德正標創球墨鑄造廠查封、評估及后續工作。三是建立法律顧問“把脈問詢”制度。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監督管理工作。2024年,法律顧問定點服務12次,共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15條。

    (二)強化執法監督,堅持公正文明執法。落實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職責、行政執法突出問題整治,制定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年度行政執法人員和輔助人員學習計劃,嚴格規范行政執法,切實增強行政執法領域風險防范意識,著力提升行政執法水平。對今年涉及城市管理領域的6件行政處罰案卷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活動,以評促學、以查促改、標本兼治,全面推動石港鎮依法行政工作走深走實。

    (三)聚力多元化解,筑牢基層穩定防線。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化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一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整合律師、法律援助、司法所、人民調解等法律服務資源,建成非訴訟服務中心,規范設置一所五站點和非訴服務窗口。二是聘任了3名專職調解員,他們在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推動自愿和解、確保調解協議有效執行以及提升調解工作專業性和效率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三是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活動,全面摸排走訪轄區15個村(社區),讓矛盾化解工作立足于“問題抓早、事情抓小、情況抓細、工作抓實”。今年以來,共排查矛盾糾紛1261起,成功調處1236起,調處成功率達98%。其中,成功調處十余起非正常死亡糾紛,有效維護了社會的穩定和諧。

    (四)提升群眾法治意識,營造優良法治環境。引導群眾增強法治觀念,自覺維護社會良好秩序。深入開展“企暖花開法治行”“法約三市、律動江海”公益活動,著力優化法治營商環境,組織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走訪企業72家,幫助企業研判分析,提供專業法律意見。二是召開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會議,壓實村居法律顧問工作職責,明確任務,壓實責任,推動法律顧問積極為村居開展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今年以來,村居法律顧問嚴格落實每月到村服務1次,總服務次數合計180次,開展普法講座60場,開展法律明白人培訓16場次。三是充分利用春節、“12.4”憲法宣傳日、《民法典》宣傳周等重要節點或時段,開展憲法學習、安全生產、國家安全、開學第一課法治教育、禁毒反賭等專題普法活動共計12場次,印發各類宣傳資料三千余份,受教育人群五千余人。

    二、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石港鎮黨政領導高度重視法治建設,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將法治建設納入基層治理總體格局,黨政主要負責人在法治建設中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落實述法工作制度,開展石港鎮專題述法會議1次。貫徹落實“八五”普法規劃,嚴格落實普法責任制和領導干部學法制度,將習近平法治思想、憲法法律、重要黨內法規制度等列入黨委理論中心組學法計劃,組織開展專題學習、研討、交流2次。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鎮法治政府建設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社會矛盾糾紛化解任務艱巨,工作推進難。二是公共服務資源欠缺,村(居)法律顧問作用未得到充分發揮。三是基層法治化水平提升不明顯。

    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共法律服務力量薄弱,人員隊伍力量有待加強。二是對基層人員的學法普法方式不夠靈活、深入,實用性有待加強。三是各類法治建設活動針對性不強,對不同群體的法治需求了解不夠深入,法治宣傳工作創新力有待提升。

    四、下一年度計劃安排

    一是進一步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利用重要事件節點,通過組織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法治教育活動,如定期在村(社區)舉辦法律知識講座,邀請法律專家為居民答疑解惑。同時,通過網絡平臺,如法潤民生微信群、微信公眾號等,發布法律小貼士,讓群眾隨時隨地都能接觸到法律信息,為構建和諧社會奠定堅實的法治基礎。

    二是進一步發揮非訴訟糾紛服務效能。深化“1234”非訴工作法,在標準化建設和實戰化運行基礎上,加強重點節點、重點領域的矛盾糾紛化解,落實好矛盾糾紛(涉穩隱患)月研判制度,增強重大復雜矛盾糾紛調處能力。三是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加強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和合法性審查工作。發揮行政執法監督平臺作用,將執法人員和執法案件錄入系統,并進行公示,推動依法行政、公開透明。關注行政訴訟案件應訴化解情況,盡最大努力避免敗訴案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