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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議/提案提出者: 張曉燕 建議/提案號: 7
    標題: 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充電防火安全管理的建議
    建議/提案內容:

    電動自行車是很多市民出行選擇的主要交通工具,但由于圖方便、小區沒有配備或缺乏充電設施等原因,電動自行車上樓、飛線充電等現象屢禁不止,給市民生活帶來了安全隱患,也是大家擔憂的焦點。雖然小區物業工作人員、保安保潔巡察或阻攔電動車進電梯入戶,但效果并不理想。為此,提出如下建議:

      一、運用科技手段,解決“上樓”問題。目前,很多小區都裝上了梯控,有效控制了外來人員進入樓棟,鑒于此方法,建議有條件的小區,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會同業主委員會商議在小區安裝電動車梯阻系統,如果電動車進入電梯,電梯就會發出警報聲,電梯門會一直保持打開,停止運行,直到電動車離開,電梯才恢復正常運行。

      二、進一步增設公用充電樁,解決“充電”問題。新建小區一般都會在地下車庫修建電動車專用充電區,但因為電動車下到地下車庫坡道較陡易滑,老年人操作有困難,所以很多老年人還是選擇通過電梯把電動車推回家充電。一些老小區、拆遷小區沒有配備電動車充電區,通過飛線充電的情況較多。因此建議新建小區在原有地下公用充電區的基礎上做好地面充電區和停放區域的規劃,老舊小區、拆遷小區要加強設施改造,切實從源頭消除電動車上樓充電的安全隱患。

      三、加強宣傳引導,解決“習慣”問題。在小區公共區域、電梯里、廣場上張貼或發放通俗易懂、貼近生活的宣傳標語、手冊,利用多媒體屏幕播放電動車引起的火災事故畫面,向居民普及相關法律,讓居民知曉在樓梯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充電,屬于違法行為,提醒居民不要圖一時方便,將電動車推到家里充電,影響整棟樓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四、提高維權意識,開展專項督查。要加強市民的維權意識,如果存在電動車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時,可撥打“12345”熱線舉報。小區物業管理良莠不齊,對于居民推車上樓、飛線充電的不良行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或者只是口頭勸說,對于勸阻無效的行為不了了之,沒有進一步的措施。因此建議對全區物業管理重點工作進行專項督查,并要求物業對小區開展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排查清理,對勸阻無效的要拍照取證,并向轄區公安、消防部門報告,進行依法處置等。

    承辦單位: 主辦: 住建局 協辦: 市監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隊
    答復日期: 2023-06-30
    答復內容:

    張曉燕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電動行車充電防火安全管理的建議》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新能源電動汽車及自行車以其方便、低碳、環保等特點,迅速成為居民主要交通工具之一。特別是電動自行車充電安全隱患也日益突出,由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私拉亂接充電導致的火災事故呈逐年上升趨勢,為此區委、區政府對電動自行車安全問題高度重視。按照“抓源頭、治違法、促規范”的思路,部署開展了電動自行車“全鏈條”安全監管工作。同時,也將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納入“三清”專項行動范疇。在全區住宅小區電梯加裝AI阻車系統,防止電動自行上樓充電,進一步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管理。為做好電動自行車集中停入充電管理工作,下一步我局將開展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新建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規劃。自2021年起,新建住宅小區在出具小區規劃條件時,明確提出“按不低于總車位30%的比例配建充電設施。并在后續的設計方案審查、規劃批后監管、規劃核實等階段相關部門會嚴格把關。確保住宅小區充電設施等配套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交付,方便小區業主安裝充電樁。 

    二是推進已建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設施的建設。對已經建成的住宅小區,有建設改造空間余地的,通過財政預算、引入社會資本和居民出資等方式,不斷增加已建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停放設施建設。同時,我局將會同發改、自規、應急、交通、供電等部門積極指導配合屬地政府、居委會、小區業委會,采取“統一規劃、多元投資、業主共享”的方式加快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設施的建設。 

    三是加強電動自行車停放秩序的管理力度。督促物業服務人加大日常巡防力量,增加巡查頻次,加強小區停車秩序管理。并明確安全管理人員,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隱患自查自糾,加強對隱患問題的清除整改。發現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的要及時進行勸阻,對不聽勸阻的業主及時上報相關部門,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電動自行車清理搬離工作。 

    四是加強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的宣傳工作。通過電視、南通州APP、報紙、小區宣傳欄、電子屏、業主微信群等進行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讓業主知道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是屬于違法行為。 

    南通市通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