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提案提出者: | ;周滌成; | 建議/提案號: | 054 | |
標題: | 建設新型農村社區 創新農村社會管理 | |||
建議/提案內容: | 隨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不斷向前推進,農村的生產生活面貌正在發生著深刻的變化,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就是其中一種新的嘗試。新型農村社區打破了傳統的空間布局,堅持現代居住方式與現代農業建設、產業發展相協調,堅持集約利用土地和公共資源共享為目的,從根本上解決了新時期農村一系列社會管理缺失問題,形成了現代化的農民生產生活聚集區,這對于加速城鄉一體化進程、提高新農村建設標準具有十分重要的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從具體實踐上看,條件具備的地區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上,借助政策性支持和市場化運作相結合的方式,建設新型農村社區是完全可行的,這為從根本上創新農村社會管理創造了條件。 一、社會轉型步伐的加快推動農村社會管理體制的變革 一種好的管理體制,需要一種好的機制運行環境,需要經濟建設、政治文化建設等的支持。只有各方面協調發展,才能為新農村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打下堅實的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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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 主辦: | 民政局 | 協辦: | |
答復日期: | 2015-04-08 | |||
答復內容: | 周滌成委員: 隨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不斷向前推進,農村的生產生活面貌正在發生著深刻的變化,農民的思想觀念、衣食住行都有了明顯的改變。我區的新農村建設取得了一些成績,農村社區面貌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但是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如農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與我區相對滯后的公共服務軟硬件存在著差距;現行農村社會管理機制滯后等等,這些因素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我區社區建設向前發展,為此,近年來,區委、區政府非常重視社區建設,并積極推進相關工作。 一、推進城鄉社區綜合服務平臺建設。我區已連續3年將公共服務中心建設列入為民辦實事項目。2010年至2011年,區政府投入850萬元,鎮(區)投入1500萬元配套資金,完成了城區14個社區的改擴建工作。從2012至2013年連續2年,區財政共投入1200多萬元對全區未達400平方米標準的社區公共服務中心進行分類“以獎代補”。全區不足400平方米的114家城鄉社區公共服務中心全部列入新建或改擴建范圍,并于2014年底前全部改擴建結束。 二、我區去年開始了“政社互動”工作的探索與實踐。開展“政社互動”,是為更好地轉變政府職能,深化基層群眾自治,加強基層政權建設,推動基層社會管理創新,實現政府行政管理與基層群眾自治的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政社互動”作為社會服務管理創新的一項重要舉措,它既是社會發展的需要,又是群眾自治日益強烈的呼聲,我區根據省市部署,先后完成了“政社互動”文件出臺,按照政府部門行政職責范圍內的工作事項不得隨意轉嫁給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必須依法積極協助基層政府開展工作的要求,經過部門清理、依法審核、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討論和社會公示等程序,厘清《村(居)民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事項》和《村(居)民委員會協助政府工作事項》“兩份清單”,進一步明晰政府和基層自治組織的權責邊界;完成了在先鋒鎮“政社互動”試點和在興仁鎮“政社互動”現場簽約觀摩;2014年底,全區所有的鎮均完成了簽約工作。今年,我們將積極推進“政社互動”工作,年底前完成“政社互動”雙向評估,建立健全基層政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履職履約雙向評估小組,對雙方履職履約的情況實行年度評估。政府的履約情況要接受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的評議,政府部門的管理、服務效果要接受公眾的滿意度調查,評議和調查結果要公開,并與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績效考核相掛鉤,做到兩項評估有機結合、相互促進。同時,不斷推進社區、社會組織、社工隊伍的“三社聯動”工作,不斷促進社區機制改革。 三、不斷加強城鄉社區公共服務中心服務與管理建設。2012年區委組織部、政法委、農工辦、區民政局聯合發文《關于進一步加強城鄉社區公共服務中心建設、管理和使用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就公共服務中心功能、環境、配套設施的標準進行了規定,同時,對社區公共服務中心的管理和使用進行了明確。加強城鄉社區公共服務中心的建設、管理和使用工作,充分發揮其綜合作用,對于增強村(居)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夯實黨的執政基礎,順利開展基層各項工作,加快基層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的全面協調發展,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長遠影響;對于服務群眾生產生活,活躍基層文化生活,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具有重要作用。 我們知道,由于種種原因,我區的社區建設離上級的要求和群眾的期盼還有一定的距離。社區建設是法律賦予我們民政部門的工作職責,我們將發揮好民政部門牽頭協調作用,會同相關部門共同做好我區的社區建設工作。 通州區民政局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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