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行政處罰信息摘要公示
行政執法決定書文號 |
通衛公罰〔2024〕4號 |
案件名稱 |
未按規定對游泳池水質進行衛生檢測案 |
當事人姓氏或者名稱 |
南通日升嘉美健身服務有限公司 |
違法事實 |
1、2024年10月18日當事人未按規定對游泳池水質進行衛生檢測,泳池開放前未進行水質自檢,水質自檢設備未正常運作;2、10月18日當事人對外營業期間,游泳池(館)水質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 |
法律依據 |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一項 |
處罰內容 |
1、警告;2、罰款人民幣五百元整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4年12月13日 |
執法主體名稱 |
南通市通州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