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行政處罰信息摘要公示
行政執法決定書文號 |
通衛醫罰[2024]27號 |
案件名稱 |
南通市通州區健橋綜合門診部有限公司使用未取得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從事處方調劑工作案 |
當事人姓氏或者名稱 |
南通市通州區健橋綜合門診部有限公司 |
違法事實 |
1.自2024年起使用未取得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王婷婷從事處方核對、發藥等處方調劑工作;2.2024年8月為患者使用處方藥未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診療相關規范要求開具處方。 |
法律依據 |
《處方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處方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九條第一款 |
處罰內容 |
1、警告;2、罰款人民幣兩萬元整(¥20000.00)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4年11月25日 |
執法主體名稱 |
南通市通州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