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行政處罰信息摘要公示
行政執法決定書文號 |
通衛醫罰〔2024〕26號 |
案件名稱 |
黃其祥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疾病診療活動案 |
當事人姓氏或者名稱 |
黃其祥,身份證號碼:320624********121X |
違法事實 |
1、當事人自2024年春節前起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在南通市通州區金新街道麒麟橋村30組家中北側平房內陸續為患者開展疾病診療活動,能確認的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30元整;2、當事人于2010年和2013年因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疾病診療活動被衛生行政部門處罰過。 |
法律依據 |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 |
處罰內容 |
1、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三十元整(¥30.00);2、罰款人民幣六萬元整(¥60000.00)。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4年11月18日 |
執法主體名稱 |
南通市通州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