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決定書文號
通衛醫罰〔2025〕1號
案件名稱
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口腔診療活動案
當事人姓氏或者名稱
南通市通州區富豐口腔診所有限公司
違法事實
當事人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為患者開展口腔診療活動。
法律依據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
處罰內容
罰款人民幣1萬元整。
處罰決定日期
2025年2月18日
執法主體名稱
南通市通州區衛生健康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