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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州區防范非法社會組織知識宣傳
    來源: 通州區民政局 發布時間:2021-06-25 11:42 累計次數: 字體:[ ]

    1、什么是非法社會組織”?

    非法社會組織是相未經民政部門登記,擅自以社會組織名義開展活動的組織,以及被撤銷登證或吊銷登記證書后繼續以社會組織名義活動的組織,還包括籌備期間開展籌備以外活動的組織。其中,“以社會組織民義”指的是以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名義開展活動。從名稱上看,有使用“基金會”的,有使用“協會”“學會”、“研究會”、“聯合會”、“促進會”、“委員會”的,也有使用“中心”、“學院”、“研究院”、“俱樂部”的。

    2、非法社會組織迷惑社會公眾的手法有哪些?

    ①名稱讓人真假難辨,很多非法社會組織往往冠以“中國”、“中華”、“全國”、“世界”、“全省”等名頭,有的在名稱上與合法登記的社會組織僅一字之差,網頁宣傳上抄襲合法社會組織的官網內容,社會公眾難辨真假。

    ②活動領域“蹭熱點”。非法社會組織善于打“擦邊球”,往往跟風“軍民融合”、“鄉村振興”、“疫情防控”等熱點,吸引眼球。

    ③組織形式“品種繁多”。非法社會組織有的以“協會”、“促進會”、“聯合會”、“基金會”等傳統社會組織形式活動;有的以“委員會”、“發展局”“中心”等類似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的組織形式活動,令人防不勝防。

    ④包裝宣傳上“高大上”。有些非法社會組織特意在黨政機關辦公地附近或附屬場所租用辦公場地,有的拉攏一些退休黨政干部或社會名人“站臺”、“代言”,有的找各種媒體為自己進行宣傳“貼金”,用各神手段增加其“可信度”。

    ⑤用合法外衣做掩護,有的非法社會組織千方百計“投靠”到合法登記的社會組織名下,變身為分支機構;有的與合法社會組織共同開展活動;有的想方設法成為事業單位的下設機構,魚目混珠。

    3、如何快速甄別非法社會組織與合法登記的社會組織?

    公民個人、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加入某個社會組織或與其合作時,可以事先通過如下方式查驗該社會組織是否具備合法身份,避免上當受騙:

    ①登錄“中國社會組織政務服務平臺—全國社會組織信用信息公示平臺”(http ://www.chinanpo.gov.cn/) 查詢;

    ②關注“江蘇社會組織動態”微信公眾號,點擊“微查詢全國社會組織”;

    ③通過“江蘇省社會組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址: http://shzzxy.jsmz.gov.cn:8190/camsjs/jsp/ext/onlineservice/som/credit/index.jsp)進行查詢;

    ④聯系南通市、縣(市)區民政部門進行查詢。

    遇到“社會組織”開展公開募捐活動的,還可通過全國慈善信息公開平臺“慈善中國”(cishan.chinanpo.gov.cn)查詢該組織或者相關組織是否具備公開募捐資格。

    4、哪些非法社會組織被列為重點打擊整治對象?

    ①利用國家戰略名義,在經濟、文化、慈善等領域活動的非法社會組織;

    ②冠以“中國”“中華”“國家”“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等字樣,或打著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下屬機構等名義,進行亂收費、騙錢斂財等活動的非法社會組織;

    ③與合法登記的社會組織勾連開展活動、魚目混珠的非法社會組織;

    ④借慶祝中國共產黨建黨100周年活動開展評選評獎活動的非法社會組織;

    ⑤開展偽健康類、偽國學類和神秘主義類活動,以及假借宗教旗號活動的非法社會組織。

    5、抵制非法社會組織對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提出了什么要求?

    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要自覺抵制非法社會組織,不得與非法社會組織勾連開展活動或為其活動提供便利;不得參與成立或加入非法社會組織;不得接收非法社會組織作為分支或下屬機構;不得為非法社會組織提供賬戶使用等便利;不得為非法社會組織進行虛假宣傳。

    6抵制非法社會組織對黨員干部提出了什么要求?

    黨員干部(含離退休干部)要依法依規參加各類社會組織活動,增強甄別意識和警惕性,不得參加非法社會組織開展的一切活動,不得為非法社會組織“站臺”或"代言”。

    7、抵制非法社會組織對新聞媒體提出了什么要求?

    各級電視臺、廣播電臺、報紙、融媒體中心、雜志等新聞媒體及所屬網站,新媒體在報道社會組織活動前,應依據民政部門信息對其身份真實性,合法性予以核實,不得宣傳報道非法社會組織活動,不得為其刊登廣告;圖書出版單位不得為非法社會組織出版宣傳冊、圖書等。

    8、抵制非法社會組織對各種公共服務設施和場所的經營管理單位提出了什么要求?

    火車、高鐵、飛機、輪船、公共汽車等交通工具及機場、碼頭、車站、商場、賓館、飯店、娛樂場所、體育場館等場所的經營管理單位,以及居(村)委會、住宅小區管理單位等,不得為非法社會組織印發宣傳冊、張貼宣傳海報或播放電子廣告;各種會議中心、會展中心不得為非法社會組織提供展銷場地;城市的標志性場所、寫字樓等服務場所,不得為非法社會組織提供活動或辦公場地。

    9、抵制非法社會組織對各互聯網企業提出了什么要求?

    各互聯網企業要強化旗下平臺管理,加強用戶真實身份信息核驗,強化平臺信息發布的審核與管理,不得為非法社會組織線上活動提供服務。

    10、抵制非法社會組織對各金融機構提出了什么要求?

    金融機構要加強對社會組織客戶身份的識別、本外幣賬戶管理和交易記錄的保存。對于列入民政部門非法社會組織名單的,不得為其提供開設銀行賬戶等金融服務。

    11、對于為非法社會組織活動提供便利的單位和人員,主管部門將采取哪些懲處措施?

    ①民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及相關主管部門要對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與非法社會組織勾連開展活動或為其活動提供便利、接收非法社會組織為分支或下屬機構等行為依法依規依職責進行處罰,對被處罰的社會組織,要公告包括其業務主管單位以及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在內的處罰信息,納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②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要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參加非法社會組織活動的黨員干部;宣傳部門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為非法社會組織進行宣傳的新聞媒體和圖書出版單位及責任人;

    ③各種公共服務設施和場所經營管理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要對為非法社會組織提供活動便利的相關單位及責任人嚴肅處理;

    ④網信、電信主管部門要依法依職責處置非法社會組織網站和APP,對為非法社會組織提供服務且拒不改正的互聯網企業依法處罰;

    ⑤人民銀行、外匯局等主管部門要對為非法社會組織提供便利的金融機構依法依規處理。

    12、對于被認定為非法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機關將如何處理?

    對經調查認定的非法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應當依法作出取締決定,宣布該組織為非法,并予以公告。

    13、非法社會組織信息將如何公示?

    江蘇省南通市處理的非法社會組織信息,會定期在“南通市民政局”網站(http://mzj.nantong.gov.cn/)和“南通公益創業園”微信公眾號(ntgycyy)上進行公示。

    14、如何舉報非法社會組織的活動線索?

    ①對非法社會組織的名稱、活動地點、開展非法活動的具體事實、證據材料或相關線索等搜集相關信息。

    ②可參加省民政廳“隨手拍”有獎舉報活動,社會各界可通過關注“江蘇社會組織動態”微信公眾號,回復“舉報”或點擊菜單欄“微互動”“有獎舉報”獲得舉報鏈接,活動時間截止2021年6月30日。

    ③可聯系南通市、通州區民政部門進行舉報,聯系方式如下:

    南通市民政局 0513-59003635

    南通市通州區民政局 0513-86515309

    15、投訴人、舉報人信息會不會泄露?

    民政部門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嚴格保密,禁止工作人員擅自追查投訴人、舉報人信息,工作人員無意或故意泄露檢舉、控告情況的,應追究責任,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