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提案提出者: | 陶祝琪 | 建議/提案號: | 030 | |
標題: | 關于加強對新農合資金使用監管力度的建議 | |||
建議/提案內容: | 新農合是政府為老百姓辦的一項民生實事工程,是解決老百姓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一項重要舉措。但是,現在發現有部分定點醫院,為了創造收益,存在不規范行為。希望有關部門引起高度重視,嚴加監管,使新農合資金真正用到百姓身上,讓百姓受益,讓百姓滿意。 |
|||
承辦單位: | 主辦: | 人社局 | 協辦: | |
答復日期: | 2018-03-14 | |||
答復內容: | 陶祝琪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對新農合資金使用監管力度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1、根據《國務院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3號)和《省政府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16]178號)要求,2018年1月1日起,我區將原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進行整合,建立了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現了覆蓋范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管理的“六個統一”。我區居民醫保制度的建立,是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現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療保險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的重大舉措,對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2、進一步建立健全居民醫保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與所有定點醫療機構、村衛生室(以下簡稱“兩定機構”)簽訂醫療服務協議。組織兩定機構專門學習了《南通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南通市醫療保險基金及醫療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南通市定點醫療保險基金及醫療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并聯合區醫保中心,對兩定機構執行醫保政策、履行協議等執行情況進行現場抽查,做到日常監管與重點稽核相結合、網上遠程監控和抽查病歷相結合。對掛床住院、不符合住院標準、開大處方、以藥易藥等違規現象重點打擊,對違規的醫療機構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書,責令及時整改到位,有效遏制了違規違紀的發生。 但仍有一些醫療機構和醫生仍舊以追求經濟利益為最大目的,我們將進一步加大監督力度,聯合衛計、市場監督、物價、公安等部門,采取強有力措施,防范各種形式的騙取醫療保險基金的違規違法行為的發生,確保基金平穩安全運行。 最后,感謝您對我區人社工作的關心,希望您繼續支持我們的工作,并多提寶貴意見。 南通市通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