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區公安局主要職能
區公安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公安工作方針政策和省市區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公安工作的絕對領導、全面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全區公安工作政策、規劃,部署、指導、監督、檢查全區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社會穩定、危害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三)組織指導全區公安機關偵查工作,負責偵辦上級交辦和在全區有重大影響的嚴重犯罪案件。
(四)負責全區治安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六)組織、指導、協調禁毒工作,防范、偵察和打擊毒品犯罪。
(七)負責公安巡防,組織、指導、監督重大活動安全保衛工作。
(八)組織、指導、監督全區公安機關治安保衛工作。
(九)實施、指導公民因私出國(境)管理,實施來華工作和留學外國人入境、居留、簽證管理。
(十)指導、監督全區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公安機關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做好全區范圍內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二)擬訂全區公安機關經費、裝備、被裝、基本建設等標準、制度。
(十三)負責全區公安民警隊伍的管理和教育,指導、檢查、監督全區公安機關執法活動。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