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4236989/2011-00030 | 分類: | |||
發布機構: | 財政局 | 文號: | 號 | ||
成文日期: | 2011-02-05 | 發布日期: | 2011-02-05 | 有效性: | |
名稱: | 南通市通州區財政局政府信息公開考核評議制度 |
南通市通州區財政局政府信息公開考核評議制度
第一條
為進一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效”的原則。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工作由南通市通州區財政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政府信息公開考核的結果,將作為評定各科室、中心的工作實績考核、實施獎懲的重要依據之一。
第三條
政府信息公開
落實專人負責。按照局領導意見,確定監察室是牽頭負責財政局政務公開工作的牽頭職能科室,授權委托并督促本局辦公室,在正常工作日落實專人及時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監察室主要負責組織、協調和督查工作。建立專人負責制,落實專門工作人員;建立信息采編責任制,由相關科室提供采編內容,分管職能科室把關匯總,負責發布;監察室進行重點督查,納入年終考核,并對照“問責制”進行實施。
第四條
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內容:
(一)政府信息公開機構建設:政府信息公開領導機構及辦事機構建設情況;
(二)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建設: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工作計劃、目標、措施制訂及組織實施情況,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考核和評議制度等的建設及執行情況;
(三)依法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主要是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的建設情況;
(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情況;
(五)政府信息公開監督制度落實情況:包括主動接受組織監督、專門機構監督、新聞輿論監督和人民群眾監督等情況;
第五條
本制度由南通市通州區財政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六條
本制度自2011年2月5日修訂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