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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通市通州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公告
    來源: 南通市通州區城市管理局 發布時間:2024-05-06 17:19 累計次數: 字體:[ ]

    經查,位于南通市通州區金沙街道銀河家園西區34號樓西北角建設一處鋼結構彩鋼瓦頂建(構)筑物,該建(構)筑物南北長5.56米,東西寬2.55米,面積為14.178平方米。經我局多方調查,未能確定該建(構)筑物所有權人、管理人。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機關公告如下: 

    一、義務

    1、所有權人、管理人應積極主動配合本機關的調查和詢問,如實說明情況,積極配合調查,主動提供有關證明文件,不得故意隱瞞、歪曲事實。

    2、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日內,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授權委托書、相關文件等材料到本行政機關主張權利,接受調查或自行拆除上述建(構)筑物。

    3、上述建(構)筑物的行為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請攜帶營業執照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以上三項需加蓋單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證明(身份證)等證明材料接受調查。

    二、權利

    1、接受調查詢問時,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

    2、辦案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權要求其回避:(一)是本案當事人及其近親屬的;(二)辦案人員或其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三)與本案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查處的。

    3、對詢問筆錄有權進行核對,沒有閱讀能力的,可以要求辦案人員向本人宣讀,如記錄有遺漏或者差錯的,可以提出補充或者修改。

    4、接受辦案人員調查詢問時,對涉及本人的錄音、拍照、攝像,有權要求事先告知。

    三、逾期無人主張權利或者未改正違法行為的,本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對上述建(構)筑物依法查處。

    本公告在違法建(構)筑物所在地、南通市通州區金沙街道太山村公務欄內張貼,同時在中國通州網進行公告。網址:http://www.7454yy.com/。

    聯系地址:南通市通州區金沙街道張園路水榭花城農貿市場二樓(南通市通州區城市建設管理綜合執法大隊金沙中隊)

    聯系電話:0513-69939080

    特此公告

    南通市通州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4年05月06日